宣传处是学院党委负责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一、组织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学院思想政治宣传工作规划,落实年度工作计划。
二、开展思想政治宣传工作理论研究,创新舆论引导方式方法。做好学院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联络沟通新闻媒体,做好院内外宣传的策划、制作和监督工作。
三、制定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加强对时政类报告会、研讨会、论坛等大型讲座的管理,推动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课等课程的教学方法改革工作。
五、负责思想政治宣传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负责拟订有关宣传工作、宣传阵地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六、负责校园精神文明、文化建设的规划和总体协调工作。
七、负责校园网、院报、微博、院内广播站、电子屏、宣传橱窗等宣传媒体、阵地的日常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党报、党刊、形势政策类内参资料的订阅、收集和汇编工作。
九、牵头组织开展学院“铸警魂”育人工程,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工作。
十、完成院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部门领导:宣传处党支部书记、主要负责人 董 峰,副处长 付亚川,副处长 吴 萍
办公室电话:68756829,68756830,68257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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