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党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委员选举大会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法律系党总支召开
总支委员会委员选举大会
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依据学院党委《关于部分教学系部党总支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批复》,5月6日,法律系党总支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党总支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会议选举兰西梅、严苗、李美荣、李韬、佟会军、陈清利为总支委员。
选举结束后,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李韬任总支书记、兰西梅任副书记、严苗任组织委员、佟会军任纪检委员、陈清利任宣传委员、李美荣任青年委员。同时明确了各委员的职责任务,以及党总支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
最后,新当选党总支书记、主任李韬做了讲话。李韬表示,新当选的党总支委员会将在学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汇聚全系的力量和智慧,努力把法律系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不辜负学院党委和各位党员的信任和重托。